36. 登記機關受理複丈申請案件,經審查有下列哪些情形者,應通知申請人補正?
① 未依規定繳納土地複丈費
④ 不屬受理登記機關管轄
⑥ 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
② 代理人之代理權有欠缺
⑤ 申請書記載之申請原因與登記簿冊不符,而未能證明不符原因
⑦ 申請人之資格不符
⑧ 屆期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
(A) ①、③、④、⑥、⑦
(B) ①、③、⑥、⑦、⑧
(C) ①、③、⑤、⑥、⑦、⑧
(D) ①、②、③、⑤、⑥、⑦。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