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 103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說明之規定,丁納稅義務人扶養子女均在學,未獲政府補助且無 薪資所得,計有 A、B、C 三位,其 103 年繳交教育學費依繳費收據載明:A 就讀某大學博士班繳費新臺 幣 20,000 元,B 就讀某大學碩士班繳費新臺幣 60,000 元及 C 就讀某五專學校二年級繳費新臺幣 50,000 元, 則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上限為新臺幣多少元?
(A) 45,000 元
(B) 50,000 元
(C) 65,000 元
(D) 70,000 元
統計: A(361), B(184), C(5), D(50), E(0) #804845
詳解 (共 8 筆)
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參考所得稅第17條第1項第2款)
所以,扣除額上限=20000+25000=45000
現在時間:2026/08/09
這題答案是 A:45,000 元。核心不是把三個子女的學費全部相加,而是要先判斷「誰有資格列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一、先記核心規則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的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
每人每年最高扣除 25,000 元。
若實際學費不足25,000元,就只能按實際金額扣除。現行規定也仍是每人每年最高25,000元。
但是有幾種不適用:
> 空中大學
空中專校
五專前3年
其中「五專前3年」是這題最大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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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逐一判斷 A、B、C
A:博士班,學費20,000元
博士班屬於大專以上院校。
實際只繳:
> 20,000元
雖然上限25,000元,但不能多扣,所以:
> A可扣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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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碩士班,學費60,000元
碩士班也屬大專以上。
實際:
> 60,000元
但是每人上限:
> 25,000元
所以:
> B可扣 25,000元 ✅
不是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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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五專二年級,學費50,000元
這裡是考點。
五專雖然名稱有「專」,但:
> 五專前3年不適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C目前是:
> 五專二年級
屬於五專前3年,因此:
> C可扣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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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部加起來
A:
> 20,000
B:
> 25,000
C:
> 0
因此:
> 20,000 + 25,000
= 45,000元
✅ 答案 A: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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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曼記憶法
你可以想成國稅局說:
> 「子女讀大專以上,我每人最多讓你扣2萬5;但五專要等到第4、5年才算。」
所以這題:
> 博士2萬 → 全扣
碩士6萬 → 最多2萬5
五專二年級 → 不能扣
最後:
> 2萬+2萬5=4萬5
考試口訣
> 「教育二萬五,五專前三不算。」
這句非常值得直接背起來。
AnkiDroid 記憶卡
正面: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每人每年最高可扣多少?
哪些學制不適用?
背面:
> 每人每年最高 25,000 元。
不足25,000元 → 按實際支出。
不適用: -空中大學 -空中專校 -五專前3年
例: 博士班學費20,000 → 扣20,000
碩士班學費60,000 → 扣25,000
五專二年級50,000 → 扣0
合計=45,000元
記憶:「教育二萬五,五專前三不算。」
碩班2.5萬是指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三款第6目的25000,
另外的博班2萬是源自哪個法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