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關信託設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一般民事信託屬要式行為
(B)營業信託屬要式行為
(C)我國契約信託為雙方行為
(D)英美信託法理為單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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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00), B(91), C(79), D(263), E(0) #3429965

詳解 (共 4 筆)

#6389723
一般民事信託為「不要式」行為: 無論以口頭為之,或以書面定之,均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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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6287
契約信託之設立方式1. 一般民事信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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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028

✅ 要式行為(Formality-required Act)

  • 定義:指法律要求必須依一定方式(如書面、登記、見證等)完成,行為才有效的法律行為。

  • 特點

    • 行為若不依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不發生法律效力

    • 保護當事人、提醒注意或防止輕率行為

✅ 不要式行為(Non-formality-required Act)

  • 定義:指不限定特定形式(如口頭或書面均可)即可成立有效的法律行為

  • 特點

    • 當事人間只要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契約。

    • 法律不限制形式,彈性大,實務上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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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4015
要式契約指需一定的方式才能成立。我們接著看下面兩種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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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業信託:
又可稱商事信託,受託人以營業為目的(信託業),其契約訂定應以書面為之。我們也可看信託業法第19條,當中提到:『信託契約之訂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由此條可知與信託業訂定之契約需一定(書面)的方式才能成立
2.民事信託:
又可稱非營業信託,受託人不以營業為目的,所以不適用上述的法條,其受託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及破產人以外之人。我們再來看信託法第2條:信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既然不是需一定的方式才能成立那就為非要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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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7188793
未解鎖
「要式行為」是指法律規定必須具備特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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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797070
未解鎖
第 4 題 題目重點:信託設立是要式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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