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民法第 7 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屬於下列何 者規定之例外法?
(A)滿二十歲為成年
(B)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
(C)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D)未成年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3), B(5538), C(300), D(436), E(0) #804555
統計: A(53), B(5538), C(300), D(436), E(0) #804555
詳解 (共 4 筆)
#1058346
要出生才有權利能力,在胎中就死產就沒有權利
48
0
#1045849
民法§6, 民訴§40II
10
0
#3210672
(A)滿二十歲為成年(參考民法第12條)
(B)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參考民法第6條)
(C)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參考民法第15條)
(D)未成年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參考民法第13條第3項)
5
0
#7479627
四個選項逐一詳細白話拆解:
(A) 滿二十歲為成年 ❌
-
白話解釋:「規範一個人什麼時候才算成年(行為能力分界線)。」
-
詳細說明:這是規範「行為能力」(能不能自己獨立做法律行為,如簽約、買房)的起點。
-
(註:現行民法成年年齡已修正調降為 18 歲,民法第 12 條)。
(B)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 ⭕(正確答案)
-
白話解釋:「能不能成為權利的主體(能不能名下有財產/繼承遺產)。」
-
詳細說明:這是《民法》第 6 條規範「權利能力」的原則。題幹的胎兒條文(民法第 7 條)就是打破這個原則,讓還沒出生的胎兒提早獲得權利保護,所以是它的例外法!
(C)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
-
白話解釋:「心智功能嚴重受損、被法院宣告監護的人,不能自己做法律行為。」
-
詳細說明:這是《民法》第 15 條對於「行為能力」受限制者的特別規定,跟胎兒的「權利能力」無關。
(D) 未成年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
-
白話解釋:「舊法時代,未成年人如果結婚,就提早取得自己作主簽約的能力。」
-
詳細說明:這同樣是屬於「行為能力」的範疇(現行民法已將結婚年齡調高至 18 歲,此條文已刪除廢止),跟胎兒的「權利能力」無關。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