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政府應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及輔導事業機構;請問下列何者非屬基金之來 源?
(A)國內營業稅之收入
(B)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C)原住民族就業金收入
(D)原住民族地區溫泉取用費提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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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8), B(21), C(45), D(42), E(0) #641638

詳解 (共 2 筆)

#1045321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4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原住民族土地賠償、補償、收益款、土地資源開發營利所得及相關法令規定之提撥款。三、原住民族地區溫泉取用費提撥款。四、全部原住民族取得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收入。五、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入。六、受贈收入。七、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八、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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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8940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A) 國內營業稅之收入

解析

根據《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4 條規定,該基金之來源有明確的法定項目。我們可以用消去法來分析:

  • (B) 正確(屬基金來源):符合第 1 款「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 (C) 正確(屬基金來源):符合第 6 款「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入」(就業基金隸屬於綜合發展基金項下)。

  • (D) 正確(屬基金來源):符合第 4 款「原住民族地區溫泉取用費提撥款」。

為什麼 (A) 不是基金來源? 「國內營業稅」屬於國家的一般財政稅收,直接解繳國庫統籌分配(或依比例分配給地方政府作為財源),並不會直接提撥作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的特定收入來源。因此 (A) 非屬該基金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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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28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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