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A3 類交通事故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未送鑑定而須分析研判者,違規舉發期限之規定何者正確?(A) 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B) 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三個月不得舉發(C) 自送分析研判之日起算,逾二個月不得舉發(D) 自研判終結之日起算,逾二個月不得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