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依郵政法規定,有關民營運送業者得遞送之函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
(B)交通部寄交特定人以傳達訊息,重量 650 公克之文件
(C)小包
(D)印刷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8), B(581), C(38), D(38), E(0) #3977510

詳解 (共 3 筆)

#7458206
答案:(B) 交通部寄交特定人以傳達訊...
(共 4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7636745
政府 vs 私人的「信函」專營權界線
您的理解完全正確! [1, 2]
  • 政府機關交寄: 無論多重、不論郵資多少,通通由郵局獨家專營(民營絕對不能送)。
    (包含:各級政府、公立學校、公法人、公營事業、軍事單位。) [1, 2]

  • 私人(一般人)交寄:

    • 500公克以下(且資費不超過 13 倍基礎郵資,即 104 元):屬於郵局專營。

    • 超過 500公克(或資費超過 104 元):解除專營,可以找民營快遞或自己送。 [1, 2]

ㅤㅤ

ㅤㅤ
2. 「明信片」與「郵簡」是郵局專營嗎?
是的,它們是郵局絕對專營!
根據《郵政法》第 6 條第 1 項,專營的項目是採取並列的: [1]
  1. 明信片(無條件專營)

  2. 郵簡(無條件專營)

  3. 信函(看身分與重量/資費) [1]

所以「明信片」和「郵簡」沒有分什麼政府寄的還是私人寄的,也沒有 500 公克的限制,只要在國內遞送,一律只有郵局可以送。 [1, 2]
ㅤㅤ

ㅤㅤ
3. 「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是郵局專營嗎?
不是!這三種民營業者通通可以自由遞送。 [1, 2]
這就是考試最喜歡考的定義陷阱題:
  • 法律定義: 《郵政法》第 4 條明確規定,「信函」的定義排除了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 [1]

  • 專營範圍: 郵政專營權只鎖定「明信片、郵簡、特定信函」。 [1]

  • 結論:

    • 印刷物(如:雜誌、型錄、書籍)

    • 盲人文件

    • 小包(1公斤以下的小件物品)
      這三類在法律上從來都不屬於郵局的專營範圍。因此,不管今天是由政府機關寄出,還是私人寄出,民營通運公司、黑貓宅急便、外送平台等都可以合法遞送。 [1, 2]

ㅤㅤ

ㅤㅤ
? 快速複習口訣表
ㅤㅤ

郵件種類

政府交寄

私人交寄

明信片、郵簡

限郵局(絕對專營)

限郵局(絕對專營)

信函 (如書信、帳單等)

限郵局(不看重量)

500g 以下:限郵局
超過 500g:民營可送

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

民營可送(非專營)

ㅤㅤ
ㅤㅤ

民營可送(非專營)

0
0
#7636255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B) 交通部寄交特定人以傳達訊息,重量 650 公克之文件。
ㅤㅤ
法律依據與解析
根據中華民國《郵政法》第 6 條規定,中華郵政享有「信函、明信片、郵簡」的專營權(任何人不得以遞送這些文件為營業)。但民營運送業者若要遞送「信函」,必須符合法定的例外條件。
  • 有關 (B) 選項錯誤的原因:
    依據《郵政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只要是「各級政府機關(構)」所交寄的信函,不論重量或資費多少,一律屬於中華郵政的專營範疇。

    • 「交通部」屬於政府機關。

    • 「寄交特定人以傳達訊息之文件」在法律定義上即為「信函」。

    • 因此,交通部寄出的這封信函完全屬於中華郵政專營,民營業者絕對不得遞送,故此敘述錯誤。

    • (註:500公克以上可由民營遞送的規定,僅限於「政府機關以外之人」交寄的信函。) [1]

ㅤㅤ

ㅤㅤ
其他選項為什麼正確?
  • (A) 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 正確。《郵政法》第 6 條第 2 項明文規定,運送業者除「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外,不得為前項文件之遞送。這屬於法定允許的例外。

    ㅤㅤ
    ㅤㅤ

    [1]

  • (C) 小包、(D) 印刷物: 正確。根據《郵政法》第 4 條定義,「信函」不包括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與印刷物在法律上不屬於中華郵政專營的「信函」範圍,因此民營業者本來就可以自由遞送。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8490425
未解鎖
法規名稱: 郵政法 EN 修...
(共 29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私人筆記#8549767
未解鎖
:依《郵政法》第 6 條,中華郵政公司以...
(共 1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