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年金保險契約中,如規定有保證給付金額,年金受領人死亡之時,如有一部份尚未支領, 此時保險人應將該差額(A)繳交國庫(B)保留一定年限成為公司盈餘(C)給付給年金受領 人之身故受益人(D)成為其他受領人之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