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有關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之辦理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罕見疾病認定之審議及防治之諮詢
(B)罕見疾病藥物致生藥害之救濟申請案之審議
(C)治療特定疾病之非罕見疾病藥物之審議
(D)罕見疾病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認定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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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6), C(5), D(0), E(0) #3972872

詳解 (共 6 筆)

#7449746
(B) 罕見疾病藥物致生藥害之救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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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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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0420
考前就覺得罕病的各種包含與不包含有點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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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9066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 4 條
下列事項由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辦理:
一、罕見疾病認定之審議及防治之諮詢
二、罕見疾病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認定之審議
三、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之審議。
四、罕見疾病藥物與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補助及研發之審議。
五、罕見疾病國際醫療合作之審議、協助及諮詢。
六、治療特定疾病之非罕見疾病藥物之審議
七、其他與罕見疾病有關事項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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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1215
1. 下列事項由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辦理:
一、罕見疾病認定之審議及防治之諮詢
二、罕見疾病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認定之審議。
三、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之審議。
四、罕見疾病藥物與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補助及研發之審議。
五、罕見疾病國際醫療合作之審議、協助及諮詢。
六、治療特定疾病之非罕見疾病藥物之審議。
七、其他與罕見疾病有關事項之諮詢。
2. 前項審議會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其中委員名額,至少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3. 審議會為辦理第一項事項,應徵詢其他相關學者專家、產業或罕見疾病病人代表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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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罕見疾病藥物致生藥害之救濟申請案之審議
考試當下想法:如果這個也找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不就和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搶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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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1004
解題+罕見疾病法規整理 (B) 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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