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下列何人對法院之判決沒有上訴的權利?
(A)檢察官
(B)被害人
(C)罪犯
(D)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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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 B(170), C(237), D(3568), E(0) #268149

詳解 (共 5 筆)

#3523831

TO 2F雖然一年前的問題還是回一下 給其他人參考

第一個法院的上訴條文中有視為被告已提起上訴

第二個問題 你少考慮了自訴的被害人(也是第一項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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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032
第三百四十四條 (上訴權人─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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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8721
可是刑訴法§344第5項:.宣告死刑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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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6814
第 344 條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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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5630
  • (A) 檢察官:具有上訴權。檢察官是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論是為了國家社會的公益,或是為了被告的利益,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時,均得上訴於上級法院
  • (B) 被害人:具有間接上訴權。雖然被害人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上訴,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或告訴人若對判決不服,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
  • (C) 罪犯(即訴訟法上的被告):具有上訴權。被告(受判決人)對於下級法院不服時,為了爭取自身權益,依法享有獨立的上訴權利 
  • (D) 法官完全沒有上訴權。法官在訴訟中處於中立審判的地位,負責聽取雙方辯論並做出裁判。裁判成立後,法官並非訴訟的當事人或關係人,因此不可能、也沒有權利對自己或他人做出的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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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30561
未解鎖
刑事訴訟法 第 344 條(上訴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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