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有關藥害救濟制度之保障範圍,下列何者係屬有條件開放?
(A)指依醫藥專業人員之指示使用藥物
(B)持有許可證,依法輸入販賣之藥物
(C)因藥物不良反應,導致死亡、障礙及嚴重疾病
(D)未依藥物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案件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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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6), B(131), C(698), D(4029), E(0) #3062739
統計: A(506), B(131), C(698), D(4029), E(0) #3062739
詳解 (共 8 筆)
#6165095
藥品仿單標示外使用(Off-Label Use)的使用原則需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合理使用) 應據實告知病人 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 用藥應盡量以單方為主,如同時使用多種藥品,應特別注意其綜合使用的療效、藥品交互作用或不良反應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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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7772
【背不了法條的學渣思路】
未依藥物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案件救濟 → 想到 Off Label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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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藥害救濟法 第 13 條】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藥害救濟:
八、未依藥物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但符合當時醫學原理及用藥適當性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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