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有下列何種情事,將被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A. 未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B.洩漏顧客郵政儲金或匯款資料 C.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A)僅 AC
(B)僅 BC
(C)僅 AB
(D) ABC
統計: A(190), B(133), C(1077), D(436), E(0) #3435480
詳解 (共 6 筆)
俊杰,你答對了 ✅,第 45 題正確答案是 (C) 僅 AB。
? 條文重點(依《郵政儲金匯兌法》)
中華郵政公司若有下列情事,會被處 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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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 屬於重大管理疏失,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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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顧客郵政儲金或匯款資料 → 涉及顧客隱私與金融安全,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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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 這一項的處罰規定不同,通常是更高層級的行政處分或其他法律責任,不在「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罰鍰」的範圍內。
? 選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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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僅 AC → ❌ 錯誤,C 不在該罰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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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僅 BC → ❌ 錯誤,C 不在該罰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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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僅 AB → 正確,因為 A 與 B 都屬於該罰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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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ABC → ❌ 錯誤,包含了不適用的 C。
法規解析:
根據《郵政儲金匯兌法》的處罰規定,題目中列出的三項違規情事,其處罰金額全部都是「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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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未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43 條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未依第 10 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或未確實執行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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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洩漏顧客郵政儲金或匯款資料: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42 條規定,中華郵政公司違反第 9 條規定(對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人、受款人之往來資料應保守秘密),洩漏顧客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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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 44 條規定,交通部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第 11 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中華郵政公司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 A、B、C 三者對應的罰鍰級距完全相同,因此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