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下列有關行政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為避免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作為當事人一方之行政機關得終止契約
(B)行政程序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之規定
(C)當事人得於契約中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D)行政契約中之強制執行,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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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8), B(259), C(237), D(2266), E(0) #1456325
統計: A(268), B(259), C(237), D(2266), E(0) #1456325
詳解 (共 8 筆)
#1545689
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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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3272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
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
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
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
生效力。
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
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
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
生效力。
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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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767
民訴—》行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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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210
請問A怎解
依146只有機關才能終止
縱依147也要先調整,不成才能終止
有神人能解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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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4011
第 149 條
行政契約,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相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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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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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 強制執行法:規範的是私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例如:私人借貸、買賣房屋)。主管機關是民事法院(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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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規範的是公法上的爭議。既然行政契約是公法行為,後續的法律救濟與強制執行,自然必須納入行政訴訟體系來處理,否則會破壞公私法雙軌審判制度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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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法(契約內容):因為行政程序法關於契約的實體規定(如意思表示瑕疵、契約成立與失效)不夠齊全,且公法上的契約性質與民法契約有相似之處,所以實體部分準用《民法》(行政程序法第 14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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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與執行法(強制執行):當契約產生爭議或需要強制執行時,這是公權力運作與程序救濟的問題,必須遵照公法程序的軌道,因此準用《行政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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