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及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調查小組對於警械使用妥適性之判斷,得考量使用人員當時之合理認知
(B)調查小組得依職權就所屬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之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進行 調查及提供意見
(C)調查時效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 10 年者,得不為爭議事件之調查
(D)調查小組就司法警察機關所屬人員之爭議事件,應於收受申請之翌日起 1 個月內(含通知限期補正期 間) ,啟動調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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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6), B(206), C(1072), D(1695), E(0) #3342396
統計: A(376), B(206), C(1072), D(1695), E(0) #3342396
詳解 (共 8 筆)
#6245258
(D)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12條第四項:
第二項通知限期補正期間,不計入前項之一個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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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4255
(A)警械使用條例第10-1條第2項
(B)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2條第1項
(C)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2條第2項
(D)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12條第4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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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1342
第12條
除前項情形,本小組應於收受申請之翌日起一個月內,啟動調查程序。 第二項通知限期補正期間,不計入前項之一個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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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386789
這題的錯誤選項是 (D)。
以下為您詳細解析各選項的法律依據:
答案解析
(A) 正確。
出處:《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8 條第 2 項。
條文:「調查小組對於警械使用妥適性之判斷,得考量使用人員當時之合理認知。」這是為了確保調查時能設身處地考量現場警察面臨的急迫高壓環境,而非流於事後諸葛。
(B) 正確。
出處:《警械使用條例》第 10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項。
條文:內政部應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就所屬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爭議事件之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
(C) 正確。
出處:《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款。
條文:爭議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調查小組得不為調查:……四、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十年。
(D) 錯誤。
出處:《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14 條。
條文:「調查小組就司法警察機關所屬人員之爭議事件,應於收受申請之翌日起一個月內,啟動調查程序。但通知限期補正期間,應予扣除。」
錯誤原因:題目寫「含通知限期補正期間」,但法定應為「應予扣除(不包含)」,因此(D)選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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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7595
這題答案是 (D)。✅
你截圖下方也顯示正確答案是 D。
為什麼 D 錯?
題目考的是 《警械使用條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
D:
調查小組就司法警察機關所屬人員之爭議事件,應於收受申請之翌日起1個月內啟動調查程序。
❌ 錯在「翌日起1個月內」。
這裡的期間規定不是這樣,因此 D 為錯誤敘述。
其他選項
A ⭕
調查小組判斷警械使用是否適當時,會考量使用人員當時的合理認知。
B ⭕
對於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等爭議事件,調查小組得依職權進行調查並提供意見。
C ⭕
調查時效有規定,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10年者,不再為爭議事件之調查。
? 這題記法
這題最重要就是:
「警械使用爭議 → 調查小組 → 10年時效」
看到 D 的「收受申請翌日起1個月內啟動」,就是錯誤點。
?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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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2846
(D) 調查小組就司法警察機關所屬人員之爭議事件,應於收受申請之翌日起 1 個月內(含通知限期補正期間) ,啟動調查程序?有但書,申請資料不全要補正時,不受1個月期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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