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人民對憲法、法律與命令之適用有疑義時,可以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請問大法官會議屬於下列何機關?
(A)立法院
(B)司法院
(C)行政院
(D)監察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1), B(15933), C(78), D(75), E(0) #136206

詳解 (共 3 筆)

#828938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司法院設大法官...
(共 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4971906
重點: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能聲請大法官會...
(共 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470611
  • 憲法規定與機關歸屬: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78 條規定,司法院掌理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司法院設大法官(司法院大法官),依法行使憲法解釋及法律命令之統一解釋權,因此大法官會議隸屬於司法院

  • 法制演進補充: 自 2022 年(民國 111 年)1 月 4 日《憲法訴訟法》正式施行後,過去的「大法官會議」已轉型為「憲法法庭」,以法庭審理的形式作成判決或裁定。雖然審理與運作形式有所變更,但憲法法庭(大法官)仍隸屬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58467
未解鎖
憲法增修條文§5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
(共 1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