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於家族財富傳承搭配信託之架構中,下列何者屬於身後傳承之信託商品?
(A)以子女為受益人之生存險保險金信託
(B)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股票信託
(C)自益信託+剩餘信託財產之死因贈與
(D)以股權成立之企業傳承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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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3), C(46), D(11), E(0) #3709875

詳解 (共 1 筆)

#7433456
正確答案為 (C) 自益信託+剩餘信託財產之死因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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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族財富傳承規劃中,「生存險保險金信託」、「本金自益孳息他益之股票信託」及「以股權成立之企業傳承信託」多屬於委託人生前即已設立並運作的生前信託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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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益信託 + 剩餘信託財產之死因贈與」則是在委託人生前享有信託利益(自益),並約定在委託人死亡(身後)時,剩餘的信託財產依死因贈與契約移轉給指定受益人或繼承人,屬於典型的身後傳承信託搭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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