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下列何者對於憲法宗教信仰自由之干預程度,最為輕微?
(A)法律規定,凡以宗教之名詐欺並經定罪者,其所屬宗教團體應即解散
(B)法律規定基地應達一定面積者,始得設立並建造寺廟
(C)民法規定婚姻僅得為同性或異性兩人間之結合,不承認某宗教依教義所 成立一夫多妻之婚姻關係
(D)人民團體法規定宗教財團法人立案時,必須檢具捐助章程,俾以辦理設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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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5), B(990), C(937), D(3067), E(0) #3225947
統計: A(255), B(990), C(937), D(3067), E(0) #3225947
詳解 (共 9 筆)
#6148343
#573
寺廟內部之組織結構、是否加入其他宗教性人民團體(教會)成為團體會員,及其與該宗教性人民團體之內部關係,暨寺廟財產之管理、處分等事項,均屬宗教結社自由之保障範圍。
(B) 法律規定基地應達一定面積者,始得設立並建造寺廟(限制財產處分權以及自主組織權)
寺廟內部之組織結構、是否加入其他宗教性人民團體(教會)成為團體會員,及其與該宗教性人民團體之內部關係,暨寺廟財產之管理、處分等事項,均屬宗教結社自由之保障範圍。
(B) 法律規定基地應達一定面積者,始得設立並建造寺廟(限制財產處分權以及自主組織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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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0525
(A) 團體直接解散 一人犯法連帶全團體遭處罰
(B) 宗教建築限制 限制宗教活動空間
(C) 宗教婚姻不被承認 影響依宗教教義生活的法律保障
(D) 登記手續需捐助章程 純屬行政程序,無限縮信仰或宗教實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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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7652
(C)限制婚姻自由(憲§22)、平等權(憲§7)、宗教自由(行為+內在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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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8457
? 核心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國家對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 13 條)限制的「干預程度」與「比例原則」。干預程度的輕重,取決於該規範對宗教團體的核心自主權、財產、以及宗教儀式實踐影響的深淺。
- ⭕ (D) 屬於最輕微的程序性規範:
要求宗教財團法人立案時提交「捐助章程」,這純粹是為了確立財團法人的設立目的、財產管理等行政程序與客觀登記要件,並未實質干涉宗教團體的內部教義、信仰核心或神聖儀式的自主權(類似於行政程序上的必要資料提供),因此對宗教信仰自由的干預程度最為輕微。
? 其他選項為什麼干預程度較重?
- ❌ (A) 法律規定解散其所屬宗教團體:
這屬於最嚴厲的處分(形同對結社權的「死刑」)。因為個人犯罪卻株連整個宗教團體,迫使其強制解散,嚴重剝奪了其他未犯罪信徒的宗教結社與共同實踐信仰的權利,干預程度極其深重。 - ❌ (B) 法律規定基地應達一定面積始得建造寺廟:
此規定直接限制了宗教團體「建立宗教場所(寺廟、教堂)」的實體空間權利。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73 號解釋意旨,宗教團體的財產處分、建造場所等皆與宗教活動息息相關,直接以硬性的基地面積限制其設立,對宗教傳播與儀式舉行會產生相當程度的實質阻礙。 - ❌ (C) 婚姻制度不承認一夫多妻:
雖然婚姻制度的核心在於維護一夫一妻(或兩人結合)的社會秩序,但對於教義中明確主張一夫多妻的特定宗教而言,這項法律完全否定了他們依教義實踐婚姻與家庭生活的權利,屬於對宗教實踐行為的全面禁制,干預程度也顯著高於 (D) 的純程序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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