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
112年 - 112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6522
> 試題詳解
6 甲未授與乙代理權,惟乙對外表示其係甲之代理人,得代理甲出賣甲之汽車,甲知其情事未為反對之表示。嗣乙以甲之名義,將甲之汽車出賣於善意之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以甲之名義與丙締結之汽車買賣契約當然有效
(B)甲未授權代理權,丙得請求乙負契約之履行責任
(C)丙得主張表見代理,要求甲負授權人責任
(D)丙得主張善意取得該汽車之所有權
答案:
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 B(12), C(104), D(48), E(0) #3152017
詳解 (共 1 筆)
加油瑄瑄
B1 · 2023/10/11
#5944670
甲未授與乙代理權,惟乙對外表示其係甲之代...
(共 4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相關試題
7 甲有A、B兩筆土地,其中A地出賣給乙,並且移轉占有,但未辦妥移轉登記。B地出租給丙作為停車場,甲丙訂立書面租約,租期4年,已交付使用。嗣後,甲死亡後,明知上開交易行為之繼承人丁將 A、B兩地出賣給戊,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戊得依民法第767條向乙主張A地之返還 (B)乙得依關於債務不履行之規定向丁主張損害賠償 (C)戊得依民法第767條向丙請求返還B地 (D)戊得依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向丁請求損害賠償
#3152018
8 下列何者不屬於形成權? (A)離婚請求權 (B)借用物返還請求權 (C)買受人減少價金請求權 (D)法定代理人行使承認權
#3152019
9 社團法人的董事召集社員總會,故意漏未通知某些社員,致會中出席的多數社員通過改選董事議案。 試問,該決議之效力為何? (A)決議無效 (B)需經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以宣告其行為為無效 (C)決議不存在 (D)未出席社員得於決議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3152020
10 依現行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物權獨立性與特定性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承租乙所有之A農地,並自購樹苗種植於A農地上,於甲乙所締結租賃契約存續期間內,乙自甲種植後,當然取得甲所種植樹苗之所有權 (B)甲所有A地之各部分或其上下之特定空間,甲得以之為客體與乙合意為定限之物權之設立 (C)甲承租乙所有之A建地,由於未依建築法申請建築與使用執照建築三層房屋一棟,以致成為違章建物,然因其具有物權法上特定性與獨立性,仍得成為民法規範上不動產定著物之客體 (D)甲將自己所有之A屋設定抵押權予乙,以擔保乙對丙之債權。嗣後,甲與丁簽訂A屋增建之承攬契約。如增建完成後,增建部分之出入須經由A建物原內部之樓梯及門口,乙於執行A屋抵押權時, 該抵押權之效力應不及於A屋增建之部分
#3152021
11 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關於承攬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A)承攬人以自己所有之材料,基於承攬契約之債務履行,附合於定作人所有之不動產時,承攬人應依 民法第816條之規定,行使材料價額之償還請求權 (B)定作人提供之材料具有瑕疵,承攬人因重大過失不知其不當而未能告知定作人,致承攬人完成之工作物具有瑕疵時,承攬人對於定作人仍應負瑕疵擔保之責任 (C)承攬人完成之工作,欠缺承攬契約中所約定品質之情形,定作人於請求承攬人修補該品質之瑕疵前, 無從請求減少報酬 (D)承攬人完成之工作不適於約定之使用目的,於承攬工作非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工作物之情形,定作人於承攬人因修補費用過鉅而拒絕修補後,即得享有對承攬人之契約解除權
#3152022
12 下列有關遺產分割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對被繼承人負有債務之繼承人,拋棄繼承後,自繼承開始時起,已非繼承人,然而其於被繼承人生前所負之債務,不因其拋棄繼承而隨同消滅 (B)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未被清償,於繼承開始後亦未被債權人同意免除連帶責任,該債權於遺產分割後始屆清償期者,自清償期屆滿時起,經過2年依法免除繼承人之連帶責任 (C)遺產分割後,由特定繼承人取得被繼承人生前對第三人清償期尚未屆至之債權,除繼承人間有特約 外,其他繼承人對於該債權之債務人,不負其支付能力之擔保責任 (D)遺產分割時,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除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有反對之意思表示外,應將該贈與標的物依繼承開始時之價值,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財產
#3152023
13 甲乙皆已成年,並有意結為夫妻,依現行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夫丙死亡,乙為丙之弟弟,甲乙有意結婚,並得為有效之婚姻關係之締結 (B)甲乙舉辦婚宴席開百桌,經兩位證婚人,完成公開證婚祝福之儀式,席間甲乙發生爭執,甲拒絕與乙至戶政事務所為結婚登記。乙得以公開儀式及二位見證人之結婚效力,訴請甲為結婚登記,並要求甲應履行夫妻同居之義務 (C)甲先與丙合意辦理假離婚之登記,其後再與善意不知情之乙完成結婚程序,甲乙之婚姻有效 (D)甲於與丙婚姻期間,與乙發生通姦行為,丙因而獲得法院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裁判離 婚確定判決。甲離婚後隨即與乙登記結婚,丙獲知甲乙結婚之情事後,得於知悉時起,1年內向法 院撤銷甲乙之婚姻關係
#3152024
14 下列有關不當得利之敘述,何者錯誤? (A)定作人甲與承攬人乙約定工程施作之承攬契約,乙未經甲之同意,亦未為契約內容增減給付之變更合意,任意施作非契約約定之工作項目。乙在甲無意受領且拒絕支付額外承攬施作之報酬後,得向甲依民法第179條相關規定,請求相當於市場價格勞務及材料費用支出之給付型不當得利之償還 (B)甲出售A物於乙,乙於甲交付前,立即轉賣於丙,乙乃指示甲直接將A物交付並移轉所有權於丙。 嗣後發現甲乙間及乙丙間之買賣契約皆無效,且乙對甲之指示不生效力。然甲乙間及乙丙間對於A 物所有權之移轉行為,仍然有效。此際,應由甲向丙主張不當得利之A物所有權之返還 (C)甲將所有之一筆房產以附有由乙扶養照顧自己之負擔約定贈與給乙,乙於數日後決定將該筆房產贈與配偶丙並移轉登記之。其後,乙未履行扶養照顧甲之負擔,甲乃撤銷原先與乙間之贈與契約,乙主 張所受利益不存在之抗辯。此時,甲得依不當得利相關之規定,逕行向丙請求返還該筆房產之所有權 (D)甲善意無權占有已登記為乙所有之土地後,以甲自己名義與丙簽訂為期2年之書面租賃契約。於2年租約期限屆滿時,丙拒絕返還,且仍為使用收益該土地。甲因而對丙主張租約期限屆滿後,對於該 筆土地仍為使用、收益之不當得利請求權,丙得拒絕之
#3152025
15 下列有關無因管理之敘述,何者正確? (A)僱用人對於受僱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對被害人賠償所有損害後,得依無因管理之規定,向受僱人主張連帶債務人間之內部求償權 (B)甲所有臨街之舊居老屋,因某次劇烈地震,致外牆磁磚陸續剝落,乙為甲之鄰居老友,見狀不安, 恐傷路人,即請工人修繕,花費10萬元,事後見甲旅遊回來住在另一新購之住家,乃請甲依無因管理之規定,償還支出該必要費用10萬元。對乙之請求,甲有權拒絕,因甲早已對左鄰右舍提及拆除 老屋重建,乙不得主張無因管理規定之費用支出償還請求權 (C)出賣人甲因買受人乙之要求,變更原約定清償地之運送,在運送公司之司機丙運送至乙變更要求之 清償地途中,甲經丙之提醒要求,對於買賣標的物因而支出額外之非必要費用。嗣後,甲得向乙主 張依無因管理之規定,請求償還該筆費用 (D)善意之甲無權處分乙所有之物,其由善意受讓人丙所獲取之對價,甲應依不法無因管理之規定,對原所有權人乙,負償還之責任
#3152026
16 臺灣人A至國外旅遊時,遭外國人甲持刀搶劫,A的隨身財物遭洗劫一空。3個月後,甲至臺灣觀光旅遊時被A撞見,A趕緊報警,甲隨即遭合法拘捕。關於刑法的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基於「屬地原則」,甲在國外對A所犯之加重強盜行為,並無我國刑法之適用 (B)基於「屬人原則」,甲在國外對A所犯之加重強盜行為,可適用我國刑法予以論罪科刑 (C)基於「保護原則」,甲在國外對A所犯之加重強盜行為,可適用我國刑法予以論罪科刑 (D)基於「世界法原則」,甲在國外對A所犯之加重強盜行為,可適用我國刑法予以論罪科刑
#3152027
相關試卷
114年 - 114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30834
2025 年 · #130834
113年 - 113 下半年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儲備約僱人員招考筆試試題:行政法及民、刑法概論#132156
2024 年 · #132156
112年 - 112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儲備約僱人員招考筆試試題:行政法及民、刑法概論#132155
2023 年 · #132155
112年 - 112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6522
2023 年 · #116522
111年 - 111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儲備約僱人員招考筆試試題:行政法及民、刑法概論#132154
2022 年 · #132154
111年 - 111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0684
2022 年 · #110684
109年 - 109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儲備約僱人員招考筆試試題:行政法及民、刑法概論#132153
2020 年 · #132153
109年 - 109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90901
2020 年 · #90901
107年 - 107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三等 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71949
2018 年 · #7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