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李四與妻子育有兩個子女,長女今年 15 歲,長子今年 12 歲。李四請保險顧問
為自己、配偶及兒女規劃一張家庭保單(Family Policy)。有關家庭保單的敍
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以李四為主要被保險人,簽發終身壽險主約保單,配偶與子女的保障則是
以批單方式簽發定期壽險。
(B) 主約的保費依據李四的年齡計算;子女的保費是依據被保險子女的人數計
算,保險期間內出生的新生兒可以加入保障,但保費會隨子女人數增加而
增加。
(C) 當李四身故時,則配偶與子女之保險通常成為繳清保險。
(D) 子女的保障以特定年齡(例如 20 歲)為上限,當子女達承保年齡上限時保障
終止,但享有轉換權,可轉換成任何終身壽險計劃,不須提供可保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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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260), C(36), D(36), E(0) #1794141
統計: A(19), B(260), C(36), D(36), E(0) #1794141
詳解 (共 2 筆)
#7418712
為什麼 (B) 是錯誤的?
家庭保單(Family Policy)在設計上有一項對多子家庭非常有利的「包攬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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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費率計算方式: 子女部分的保費通常是固定費率(依據一個平均值計算),並不會因為子女人數增加而按人頭線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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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的保障: 在保險期間內出生或收養的新生兒,通常在出生滿一定天數(例如 14 天)後,就能自動納入保障,且通常不需額外加收保費。
因此,選項 (B) 中提到「保費會隨子女人數增加而增加」的敘述是錯誤的。
系統化複習:其他選項為什麼正確?
為了確保你的保險觀念沒有遺漏,我們順便用系統化思維拆解其他正確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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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結構設計: 家庭保單的核心是以經濟支柱(此題為李四)作為主約被保險人(通常是終身壽險),配偶與子女則是以附加條款(批單)的方式依附在主約下,提供定期壽險保障。這能大幅節省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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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豁免與繳清: 當主要經濟支柱(李四)不幸身故時,為了保障留下來的妻小不會因為頓失經濟來源而讓保單失效,配偶與子女的定期險通常會自動轉為繳清保險(Paid-up Insurance),也就是不需再繳保費,保障持續到原定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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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轉換權(Conversion Privilege): 子女身為附加險被保險人,保障確實有年齡上限(常見為 20 或 23 歲)。為了避免子女長大獨立後因體況變差而無法投保,保單會賦予「轉換權」,讓他們在滿期時可以免體檢(不須提供可保性證明)轉換為獨立的終身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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