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行政程序法所稱之行政程序,不包括作成下列何種行政行為之程序?
(A)作成行政處分
(B)實施行政指導
(C)行政強制執行
(D)訂定法規命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 B(75), C(444), D(296), E(0) #3122188
統計: A(20), B(75), C(444), D(296), E(0) #3122188
詳解 (共 5 筆)
#5897870
依行政程序法第2條(行政程序與行政機關之定義)
- 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
- 行政處分
- 締結行政契約
- 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 確定行政計畫
- 實施行政指導
- 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
- 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
-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19
0
#7509404
為什麼不包含行政強制執行?
規範目的不同:《行政程序法》主要規範行政決定作成的過程(如程序預告、陳述意見、聽證等);而行政強制執行(如強制拆除、扣押、拍賣等)是實現公法上義務的實力實施階段。
適用法律不同:行政強制執行另由專門的《行政執行法》來規範。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