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對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其他親屬的敘述,何者為正確?
(A)阿忠扶養就讀大學之姪子可扣除學費25,000元
(B)其他親屬雖領有身障手冊,亦不能列報身障特別扣除額
(C)王五的弟弟雖有利息收入30萬但因為是自耕農, 其小孩得由王五申報扶養可以節稅
(D)志強扶養身障且未滿60歲之伯父,惟未同居所以不能申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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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7), C(11), D(79), E(0) #249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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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2263
7. 下列對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其他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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