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 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哪些必要措施?(A)工作場所之巡視(B)工作之連繫與調整(C)設置協議 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D)財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