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設計變更有新增項目以致總價有所變更時,應在何時辦理估驗計價?
(A)提報追加減帳變更項目後
(B)辦理相關工地協商會議後
(C)監造單位核定後
(D)修正契約總價表,報經主辦機關核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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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0), B(53), C(72), D(344), E(0) #1539494
統計: A(140), B(53), C(72), D(344), E(0) #1539494
詳解 (共 2 筆)
#7478480
其他按計價項目依契約約定及相關法規規定應附相關之文件資料。
工程司依第二項審核後,應併同「估驗計價前履約文件查對項目一覽表」、「監造日報表」及「估驗計價與監造日報表數量差異說明表」提送機關審核。
履約期間如有契約變更時,工程司應檢附「修正契約總價表」及該表規定之書件,報請機關核定後,始得就超出原契約數量或項目部分辦理估驗計價。但契約變更致有新增單價時,在新增項目單價未議定前,得依機關核定之修正契約總價表預估單價八成估驗,俟與廠商議定單價後,再行調整計價。
工程司依第二項審核後,應併同「估驗計價前履約文件查對項目一覽表」、「監造日報表」及「估驗計價與監造日報表數量差異說明表」提送機關審核。
履約期間如有契約變更時,工程司應檢附「修正契約總價表」及該表規定之書件,報請機關核定後,始得就超出原契約數量或項目部分辦理估驗計價。但契約變更致有新增單價時,在新增項目單價未議定前,得依機關核定之修正契約總價表預估單價八成估驗,俟與廠商議定單價後,再行調整計價。
(資料: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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