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依照《特殊教育法》最新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有三種,下列何者為非?
(A)融合教育班
(B)分散式資源班
(C)巡迴輔導班
(D)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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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06), B(217), C(252), D(375), E(0) #3267552
統計: A(906), B(217), C(252), D(375), E(0) #3267552
詳解 (共 6 筆)
#6359980
- 分散式資源班:大部分時間在普通班就讀,有特殊教育需求時,至資源班加強輔導。
- 集中式特教班:全部或大部分時間在特教班上課,於幼兒園之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
- 巡迴輔導班:就讀普通班,由巡迴輔導老師至幼兒園提供輔導,用合作諮詢服務模式,強調專業間協調合作,巡迴輔導教師採間接介入模式,主要協助班級教師或家長,非進行直接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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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1085
第 13 條第2款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分散式資源班。
二、巡迴輔導班。
三、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分散式資源班。
二、巡迴輔導班。
三、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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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2683
補充
第 40 條
學前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
式辦理:
一、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二、國民教育階段: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依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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