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於公務員有下列何種情形下對之有求償權?
(A)無過失
(B)抽象輕過失
(C)具體輕過失
(D)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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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47), C(50), D(1436), E(0) #163585

詳解 (共 4 筆)

#800802

民法上將過失分為四種,

不同的法條可能會用不同的過失責任,

依照過失責任的程度程度從輕到重分別是

1重大過失

2具體輕過失

3抽象輕過失

4無過失責任

重大過失就是必須要有很大很大大到笨蛋都不會犯的過失,

才會有責任。

比方說不小心把瓦斯爐開著開三天結果把租來的房子燒掉,

依民法租賃物的失火就是重大過失責任。

具體輕過失就是必須盡自己的注意,

所以每個人的標準都會不一樣,

賽車手開車的注意義務跟普通人的注意義務就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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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講到抽象輕過失,

法條上的解釋是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意思就是要跟做這一行的人一樣注意,

醫生就要用醫生應有的注意去醫病人,

就算醫生本身是一個非常大條的人,

也不能醫出問題以後用{自己已經盡了自己的注意}來免責。

通常契約責任都是用抽象清過失來當判斷標準。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2220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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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660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項)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第2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第3項)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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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5794
(A)無過失(B)抽象輕過失:欠缺「善良...
(共 6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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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9824
根據中華民國《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3 項明文規定:「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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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項解析
  • (a) 無過失:當公務員執行職務完全沒有過失時,國家原則上不成立國賠責任(除公共設施瑕疵等特殊無過失責任外),國家更不可能對無過失的公務員行使求償權。 
  • (b) 抽象輕過失:指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法律為了讓公務員能安心執行職務、避免產生防衛性行政,特別放寬標準,公務員若僅有輕過失,國家在賠償人民後,不能向公務員求償。 
  • (c) 具體輕過失:指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的義務。與抽象輕過失同屬輕過失範疇,國家依法無求償權 
  • (d) 重大過失:指顯然欠缺普通人的注意義務(即一般人都能注意,他卻沒注意)。法律規定公務員必須在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嚴重主觀惡意或疏漏時,國家賠償義務機關才可以進行求償,以兼顧保障公務員與維護國家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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