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在生物學的研究與文獻中,學名的書寫必須遵循嚴謹的國際規約。關於學名的組成與格式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學名主要由兩個拉丁化的詞彙組成,第一部分為「屬名」,其首字母必須大寫;第二部分為「種小名」,首字母則必須小寫,且兩 者皆須以斜體書寫
(B)當科學家在文中第二次提到同一物種時,為了簡潔,可以將種小名縮寫
(C)學名的意義在於提供全世界統一的標籤,因此當同一物種被不同科學家重複命名時,原則上應以「命名時間最晚」且「描述最詳盡」 的名稱為有效學名
(D)學名之後標註的命名者姓名與年份,其格式亦需依照斜體書寫,且其縮寫必須符合《國際植物命名規約》之規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