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汽車行駛至多車道交岔路口欲左轉彎,未利用左轉彎專用道,或未設左轉彎專用道路口,未利用內側車道轉彎者,應處新臺幣(A)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B)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C)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