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下列何者有權提案變更我國領土?
(A)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
(B)立法院
(C)總統
(D)行政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8), B(1452), C(28), D(6), E(0) #184396

詳解 (共 3 筆)

#1344386
5)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5
0
#4595591
同修憲門檻
(共 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7468484

答案:(B)立法院

解析: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關於領土變更案的程序如下:

「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後公告半年,並經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因此,有權提案變更我國領土者為立法院

各選項分析:

(A)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 ❌

  • 自由地區選舉人具有複決權,也就是最後投票同意或否決領土變更案。

  • 但沒有提出領土變更案的提案權。

(B)立法院 ✅

  •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

    • 領土變更案由立法院提出

    • 需經嚴格門檻:

      1.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

      2. 四分之三出席

      3.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

      4. 公告半年

      5. 自由地區選舉人複決

(C)總統 ❌

  • 總統無領土變更案提案權。

  • 總統僅具有公布法律、發布命令等憲法職權。

(D)行政院 ❌

  • 行政院負責行政政策與法案提出,但憲法增修條文已特別規定領土變更案須由立法院提出。

  • 行政院沒有此權限。

考試記憶重點:

事項 權限機關
提出領土變更案 立法院
提出憲法修正案 立法院
最後複決 自由地區選舉人
公告期間 半年

因此本題答案為:
(B)立法院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8281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共 7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