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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外事警察學#8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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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組內容
四、某警察局的員警在執行夜市巡邏勤務時,查獲有一餐廳僱用二名外籍女 服務生,經查卻發現她們係雇主聘僱的家庭看護,但雇主卻又要求她們 至夜市餐廳工作,這種雇主違規的行為,相關單位在處理外籍移工案件 時,乃經常發現的現象。試說明下列問題:
⑴依相關法令,說明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那些情事?(15 分)
詳解 (共 2 筆)
nomi
詳解 #5988743
2023/12/18
法規名稱: 就業服務法第 57 條...
(共 28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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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撐住一起上榜
詳解 #7093689
2025/11/15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依照台灣現行的法...
(共 55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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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申論題
⑵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但有那些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10 分)
#352741
一、作文:(60 分) 「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大流行,排山倒海、一發不可 收拾的疫情,全面逆轉全球化,已帶來人類社會翻天覆地的根本性改 變,深刻影響著世界各國政治、經濟、社會、教育、文化、宗教等各 方面的發展。面對這來勢洶洶的新病毒,唯有靜下心來,才能按部就 班將每件事情處理妥善,讓生活重新步上正軌。如何與天地萬物共存 共榮,此時反省深思,格外具有意義。試以「後新冠病毒世界的省 思」為題,作文一篇,申論己見。
#352742
二、公文:(20 分) 全國防疫期間,各類民生消費及經濟活動深受影響,部分企業、 民眾因資金短缺,轉向「地下錢莊」借貸,繼而衍生幫派暴力討債事 件。內政部警政署特別自 109 年○月○日至○月○日止,發動「全國 掃蕩暴力討債地下錢莊」專案行動,以免不法之徒嚴重影響社會治 安。請擬內政部警政署函致所屬機關,責成按月提報所查獲地下錢 莊、聚眾鬥毆與治平專案等涉暴力討債首腦與幫派分子案件成果,以 作為獎勵與考績之準據
#352743
一、行政程序之重新進行,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有如下規定:「行政處分於法 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 行政機關申請撤銷、廢止或變更之。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因重大過失而 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在此限:……」。請問本 條規定之行政程序重新進行,其主要目的為何?若相對人對原行政處分 已經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實體駁回確定在案,則當事 人可否再申請行政程序的重新進行?可以提起程序之重新進行者的事由 之一是:「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 分者為限。」請舉例說明「發生新事實」及「發現新證據」。(25 分)
#352744
二、行政程序法第 5 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請問,如何判斷一 個行政行為是否明確?法規規定本身是否也應符合明確性原則?如果 法規規定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是否會導致法規缺乏明確性的問題? (25 分)
#352745
一、A 直轄市政府與甲公司就 A 直轄市所屬 B 超級市場經營乙案,簽訂「B 超級市場投資經營契約書」,約定由甲經營 B 市場地上 1 層及地上 2 層 建物,其中地上 1 層建物應依 B 市場原核定之使用目的作超級市場使 用,地上 2 層建物 A 同意甲申請暫作一般服務業使用。嗣 A 依契約約 定,核准甲所提 B 市場 2 樓使用用途變更為暫作商業用途之一般服務業 使用申請,並於核准函說明二、⑵載明「本案因屬授益行政處分,如日 後 B 市場 2 樓必須作市場使用時,貴公司應於本府指定期限內,確實予 以回復作市場使用,違者本府將依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及第 123 條之規 定,廢止 B 市場 2 樓暫作商業使用之一般服務業之授益行政處分。另如 B 市場 1 樓未依規定作市場使用,本府亦得廢止本案授益行政處分。」 上開核准函之說明是否為行政處分之附款?若為附款,屬何種類之附 款?請說明之。(25 分)
#352746
二、甲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所規定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其於申報財產 時未據實申報本人所有之現金新臺幣(以下同)200 萬元,經主管機關 認定屬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其另未據實申報其配偶所有之現金 120 萬元,經主管機關認定有故意申報不實之情事,而依公職人員財產 申報法第 12 條第 1 項(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 處 20 萬元以上 400 萬元以下罰鍰)與同條第 3 項前段(有申報義務之 人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處 6 萬元以上 120 萬元以下罰鍰)規定,分別裁處罰鍰 20 萬元與 12 萬元。甲不服,主張 主管機關之裁處罰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甲之主張有無理由?請 說明之。(25 分)
#352747
三、依司法院解釋,警察實施臨檢之要件與應踐行之程序為何?請說明之。 (25 分) 代號:30520 30620 頁次:2-2
#352748
四、警察專科學校辦理某年專科警員班正期學生組行政警察科學生招生,於 招生簡章載明:「前列各科畢業生在○年○月○日前,仍未經警察特考 及格而分發任職者,應賠償在學期間之全部費用。」在此所定「賠償」 之性質為何?請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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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依新修正刑事訴訟法、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相關規定,說明犯罪嫌疑人 受拘提或逮捕程序保障事項為何?(8 分)執行拘提或逮捕之要領為何? (5 分)執行拘提或逮捕,應注意事項為何?(12 分)
#35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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