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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國財政部於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布每半年一次的美國主要貿易夥伴外匯政策報告,
將臺灣、中國、南韓、日本、德國列入干預匯率觀察名單。該報告指控臺灣達到操
縱匯率 3 項標準中的 2 項:一年內央行淨買匯金額大於 GDP 的 2%,以及經常帳順
差大於 GDP 的 3%。
⑴為何美方定義貿易對手國操縱匯率是看貿易對手國央行的淨買匯規模是否太大, 而非淨賣匯規模是否太大?為何美方只關切貿易對手國經常帳順差規模是否太 大,而非經常帳逆差規模是否太大?(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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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vhome
詳解 #3390556
1.CA順差代表出口大於進口,外匯資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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