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你是派出所所長,依分局規劃地點帶班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左右搖
晃,看見駕駛人疑似使用手機通話,經員警攔停之後:
⑴你應指揮員警執行那些措施?(10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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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0 筆)
marsa1314
詳解 #2797791
依據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所長應先...
(共 28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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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誠
詳解 #3897933
(一)依照題意,甲車輛有出現車身搖晃,且疑似有使用手機得情況,可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
或道路交通管理除罰條例作為執行的法源依據,其中作為分述如下:
1.表明身份,告知事由
依照警職法第4條規定:警察於行使職權,應表明身份告知事由,告知駕駛人車身有搖晃情況
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因此得依照警職法第8條對該車輛予以攔停。或者依照道交條例第
該駕駛疑似有使用手機而違反本條例第31條之1的情況,並依照同條例第7條對其稽查
2.攔停後採行措施
(1)警職法第8條第1項規定: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身份。二、檢查引擎、車身
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特徵。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
(2)同條第2項規定:如果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
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其交通工具。
(3)在查證身份過程中,如果有出現警職法第7條第1項第2款或第3款顯然無法查證身份的情況下,得
將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份,非遇抵抗不得使用強制力,且自攔停時起不得逾3小時,並應報告
勤務指揮中心及其指定親友或律師。
(4)若該民對其姓名或住居所不實陳述或拒絕陳述得情況,可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
移送簡易庭裁處。
(5)如果確有有使用手機而有違反道交條例第31條之1,得依照本法舉發。如無違反本條例,經攔亭後
也沒有危害之虞,也未有為法情形,應人車放行
高櫻桀
詳解 #5840676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攔查及路檢要點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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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人
詳解 #2977662
請該名駕駛出示身分證件、行照,並查證有無酒氣酒容
marsa1314
詳解 #2640015
1.警員攔停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告知攔停事由,並出示證件,查證身分,依法告發
Eden Chiang
詳解 #2665928
明確示意停車受檢 確切執行蒐證 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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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巧芯
詳解 #2622487
勸阻並告知,其人以違反道路安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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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ie_lo
詳解 #4746796
(一)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規定,對已...
(共 26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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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子
詳解 #5634454
先依照警職第四條再依照警職第八條 ...
(共 14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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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g-Shui Chen
詳解 #2502809
警戒、並指引該輛自小客車到安全的地方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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