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主管機關查獲甲公司煉油廠之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水違反排放標準,依水 污染防治法第 40 條第 1 項規定,可對其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調查後發現其情節相當嚴重,不法利得高達 4,000 萬元。(每小題 25 分,共 50 分)

(一)主管機關經審酌各項因素後,裁處甲公司 3,000 萬元之罰鍰。請問是否合法?

詳解 (共 2 筆)

李浩銘
李浩銘
詳解 #6833910
2025/10/03
1、法律規定:新臺幣6萬元以上、2,00...
(共 9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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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凡
阿凡
詳解 #7381834
2026/05/23

行政罰法第 18 條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雖高於法定法鍰金額,但考量所得利益加重裁罰,處分應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