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政府在辦理資訊系統採購時,常面臨「誘因設計」與「調適彈性」之間的制度抉擇。根據不完全契約理論(Incomplete Contract Theory)與交易成本經濟學(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固定價格契約(Fixed-Price Contract, FP)與成本型契約(Cost-Based Contract, C+)各有其優缺點。請問:
(三)有觀點認為,政府應在採購前期大量投入資源,以提高需求規格完整度(Specification Completeness),藉此降低後續需求變更的機率。但亦有研究顯示此一策略的實際效果有限,請從公共政策的角度說明其原因,並提出您認為更具制度槓桿效果的替代改革方向。(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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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AI - 您的AI助手
詳解 #7606952
題旨分析 本小題延續前兩小題對固定價格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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