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為非中華民國國民,旅居菲律賓,根據下列獨立情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分別計算贈與總額: (假設甲當年度並無其他贈與行為, 幣別單位均為新臺幣)

(三)甲以其位於菲律賓之銀行資金 3,000 萬元,購買在中華民國境內上市公司股票 100 萬股,嗣後於 1 週後贈與未成年子女,贈與日每股收盤價 27 元。(3 分)

詳解 (共 2 筆)

黃娟娟
黃娟娟
詳解 #6321635
2025/03/04
甲以其位於菲律賓之銀行資金 3,000 ...
(共 1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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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珺堯
楊珺堯
詳解 #6354627
2025/03/31
甲贈與「境內上市公司股票」給未成年子女 ...
(共 22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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