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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一: 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之規定,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時,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 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它情形,得限期通知廠商提 出說明或擔保。請問:

(二)所謂「部分標價偏低」是指什麼情形?【16分】

詳解 (共 2 筆)

Annie
Annie
詳解 #6746281
2025/09/17
政府採購法第58條關於「最低標廠商總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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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夜熠樓
墨夜熠樓
詳解 #4244666
2020/08/30
本法第五十八條所稱部分標價偏低,指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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