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就其所有汽車向乙保險公司投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約定每一意外事故之財物損失,保險金額最高為100 萬元。某日甲駕駛其所有汽車過失衝撞 路邊小吃攤,造成A攤販之攤位、設備及器具嚴重損壞,損失總計20萬元。試問:

(二)若甲發生事故前積欠乙公司保險費1 萬元,A 向乙公司請求保險金給付時,乙得否向A 主張扣除甲尚未支付之保險費?(10分)

詳解 (共 2 筆)

ckvhome
ckvhome
詳解 #3683245
2019/11/23
乙得主張向A扣除甲積欠之保險費
(共 1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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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
Yuki
詳解 #3316978
2019/04/29
可以主張,並且可以拒絕負擔這筆車禍,有積...
(共 6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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