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2. A 公司為上櫃公司,甲、乙、丙、丁及戊為 A 公司之董事,並推選甲擔任董事長,乙則兼任總 經理,A 公司之年營業額約新臺幣 30 億元。甲、乙、丙、丁及戊為抬高 A 公司之股價,竟合謀 利用 B 公司、C 公司及 D 公司與 A 公司間進行假交易,期間長達 3 年,每年假交易金額約新臺 幣 6 億元。己及庚為 A 公司進行該假交易期間之簽證會計師,竟因過失未能發現假交易之情形, 有廢弛其業務上應盡義務之情事。試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問題:

(2)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輕重,對會計師己及庚為何種處分?(5 分)

詳解 (共 5 筆)

嘉威芳榕
嘉威芳榕
詳解 #4521448
2021/01/29
證交法第 37 條會計師辦理第三十六條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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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Chi Chen
Pei-Chi Chen
詳解 #3531013
20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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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huei Shiu
Shuhuei Shiu
詳解 #2966045
2018/08/18
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輕重,對會計師己及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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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
詳解 #4855695
2021/07/01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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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20318tw
a820318tw
詳解 #2980250
2018/09/01
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