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外國A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未設分支機構,且已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依所得稅法第25 條規定納稅,請就下列題項作答:
(3)若A公司當年度在臺灣之國際運輸營業收入共3,000萬元,則其課稅所得額及稅額各為多少? (10分)
詳解 (共 1 筆)
Ken Liou
詳解 #6349426
計算步驟:
1. 適用核定利潤標準:
依財政部規定,國際運輸業(如航空、海運)通常適用**10%**的核定利潤率。
2. 計算課稅所得額:
課稅所得額 = 營業收入 × 核定利潤率
= 3,000萬元 × 10% = 300萬元
3. 計算應納稅額(適用**20%**營利事業所得稅率):
稅額 = 課稅所得額 × 20%
= 300萬元 × 20% = 60萬元
答案:
• 課稅所得額:300萬元
• 應納稅額: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