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個人直接捐贈立案之私立學校,其可由所得扣除之捐贈限額之標準為何?
詳解 (共 7 筆)
gousten
詳解 #1744157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1固就捐贈之列舉扣除額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rubys6
詳解 #1720075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goup
詳解 #1730876
20%
琪琪
詳解 #1718590
個人捐贈私立學校沒有限額規定
楊世韓
詳解 #1716806
個人捐給私立學校比照捐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之捐贈 用綜合所得稅總額*20%
hohoho
詳解 #1711749
20% 20萬
rubys6
詳解 #1721545
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