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向好友乙借款新臺幣 1000 萬,乃以其所有之 A 屋設定抵押權給乙。 一日,因鄰居丙之過失引發火災,導致甲所有之 A 屋完全被燒毀。試問: 乙對甲之債權是否仍有擔保物權?(25 分)
詳解 (共 4 筆)
小福
詳解 #3664922
881 I 抵押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抵...
(共 20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竹仔
詳解 #5091845
民法184,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
(共 3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fengmingkao
詳解 #4265502
有
(共 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雲淡風輕、公事公辦
詳解 #7359440
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但其效力轉化為「權利質權」
1. 原則: 依民法第 881 條第 1 項規定,抵押權原則上因抵押物(A 屋)滅失而消滅。
2. 例外(物上代位性): 然同條項但書規定,若抵押人(甲)因滅失可獲得賠償或其他利益,抵押權不消滅,而是延伸到該賠償金上。
3. 權利轉換: 依民法第 881 條第 2 項,此時抵押權人(乙)對於甲所得行使之賠償請求權,依法擁有「權利質權」,且其受償次序與原抵押權相同。
1. 原則: 依民法第 881 條第 1 項規定,抵押權原則上因抵押物(A 屋)滅失而消滅。
2. 例外(物上代位性): 然同條項但書規定,若抵押人(甲)因滅失可獲得賠償或其他利益,抵押權不消滅,而是延伸到該賠償金上。
3. 權利轉換: 依民法第 881 條第 2 項,此時抵押權人(乙)對於甲所得行使之賠償請求權,依法擁有「權利質權」,且其受償次序與原抵押權相同。
ㅤㅤ
二、本案法律關係分析
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鄰居丙因過失燒毀 A 屋,構成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之侵權行為,甲對丙擁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2. 效力延伸: A 屋雖滅失,但甲對丙有上述之請求權(這就是第 881 條所謂的「其他請求權」)。
1.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鄰居丙因過失燒毀 A 屋,構成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之侵權行為,甲對丙擁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2. 效力延伸: A 屋雖滅失,但甲對丙有上述之請求權(這就是第 881 條所謂的「其他請求權」)。
ㅤㅤ
三、結論
乙對甲之債權仍有擔保物權。雖然原本的「不動產抵押權」因為房子沒了而消滅,但乙依法取得了甲對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權利質權」,繼續保障其債權。
乙對甲之債權仍有擔保物權。雖然原本的「不動產抵押權」因為房子沒了而消滅,但乙依法取得了甲對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權利質權」,繼續保障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