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為一計程車駕駛,對於交通部委託乙公司經營管理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十分不滿, 乃向交通部申請閱覽其甄選過程之相關資料。請問甲請求閱卷之依據究竟為行政程 序法第 46 條閱卷請求權或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對於上開二個請求權之行政救濟, 有何不同?(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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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4518607
2021/01/28
一、甲之請求權依據應為政府資訊公開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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