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院於112年5月通過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訂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曾犯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槍炮與洗錢,及收受使用財源不明等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等規定。這次修法對於臺灣地方政治生態造成相當衝擊,請從選舉動員、政治結盟,以及政治與社會關係三個層面,根據近年黑金政治的發展經驗,分析此次修法對臺灣地方政治生態的衝擊。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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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懼風雨,終會有光。
詳解 #6363708
112年選罷法修法增訂「排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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