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說明民國114年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扣除額中,最大的二項變動為何?適用條件為何?(25分)

詳解 (共 3 筆)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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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384984
2025/04/22
民國114年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扣除額中,...
(共 42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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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第一學霸
淡江第一學霸
詳解 #6389308
2025/04/25
應該是幼兒特別扣除額和租金特別扣除額,今年報稅的大變動
請樓上更正
卡拉姆久
卡拉姆久
詳解 #6596186
2025/08/08

114年要申報113年年綜合所得稅,其中最大的兩項變動為房屋租金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一)房屋租金特別扣除額:
1. 以前年度為列舉扣除額,113年度起改為特別扣除額
2. 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限額由12萬改為18萬元
3. 適用條件:
  (1)有排富條款
  (2)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3)所支付之租金應減除受政府補助部分
  (4)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房屋者,不得扣除

(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1. 113年起取消排富條款
2. 以前年度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之子女,113年度起適用對象為納稅義務人6歲以下之子女
3. 扣除金額改為第一名子女每年扣除15萬元第二名及以上子女每人每年扣除22.5萬元
4. 適用條件:納稅義務人6稅以下之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