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說明何種情形應為遷出登記?以及何種情形得不為遷出登記?(25 分)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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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038288
茲依戶籍法第16條規定說明應為遷出登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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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ous2001
詳解 #2807362
(一)應為遷出登記情形:
依戶籍法第16條第1項前段規定,遷出原鄉(鎮、市、區)3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二)得不為遷出登記情形:
依戶籍法第16條第1項但書規定,但法律另有規定、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