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日媒體報導如下:「保單變更要小心!國稅局最近盯上要保人變更案件,正式行文壽險業者,明確要求保險業在受理變更保險契約要保人時,必須依照遺贈稅法規定,先通知當事人缴驗稽徵機關核發的證明書才能辦理。」
何謂「要保人變更」?變更時,保險契約的效力有無變動?壽險公司能否拒絕此類變更申請?試論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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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宇揚107J70528
陳宇揚107J70528
詳解 #4597336
2021/03/16
依保險法第3條之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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