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 女與甲係嬸姪關係,二人相處不睦,某日,甲因細故與 A 爭吵,一時怒不可遏, 在空曠的廣場上隨手拿起小桶裝之瓦斯桶,自 A 背後用瓦斯向其全身上下噴灑,並 拿出打火機試圖點火,幸因當時風勢強勁而未點燃,嗣經警察據報趕赴現場阻止, A 就醫後並無大礙。問:甲的刑責為何?辯護律師主張甲的行為不罰,是否有理? (25 分)

詳解 (共 1 筆)

林林
林林
詳解 #5097481
2021/09/18
甲對A成立重傷未遂罪。 重傷未遂罪規定於...
(共 3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