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家徵收私有土地後,若不依原核准徵收目的事業使用或徵收後一定期間不實行使用,顯 與徵收土地目的不符,為保障人民權益,防止政府濫用公權力,允許原所有權人得以原徵 收價額收回土地,請問收回權的立法目的為何(4 分)?並說明土地徵收條例中,有關收 回權的生效要件為何(10 分)?另請說明收回權的消滅原因(6 分)。

詳解 (共 2 筆)

Shilo Wu
Shilo Wu
詳解 #5238397
2021/11/30
(一)收回權之立法目的:為保障人民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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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a
ViVa
詳解 #4370946
2020/11/11
1.國家徵收私有土地,係基於興辦公共事業...
(共 67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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