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準正、認領、收養及終止收養,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各該準據法分別 為何?(25 分)

詳解 (共 2 筆)

Shake
Shake
詳解 #1720364
2015/11/08
準正:「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與生母結婚者,其身份依生父與生母婚姻效力所適用之法律。」 認領:「非婚生子女之認領,依認領時或起訴時認領人或被認領人之本國法認領成立者,其認領成立。前項被認領人為胎兒時,以其母之本國法為胎兒之本國法。認領之效力,依認領人之本國法。」 收養及終止收養: 「收養之成立及終止,依各該收養者與被收養者之本國法。」 「收養及其終止之效力,依收養者之本國法。」
GRACE
GRACE
詳解 #4151824
2020/07/17
法規名稱: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日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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