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請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列出哪五項情事發生時,為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除外 責任?(20分)並請說明除外責任情事發生時,其理賠規定為何?(5分)

詳解 (共 4 筆)

恩尼斯
恩尼斯
詳解 #4724661
2021/05/15

第20條(保險人免責事由)   

保險契約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保險人除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辦理外,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一、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發生效力或恢復效力後一年以內故意自殺者。  

 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拒捕或越獄致死者。  

 四、被保險人因戰爭或其他變亂致死者。  

 五、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墮胎所致疾病、失能、流產或死亡;傷害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失能或死亡。

 有前項第1.3.4.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依規定,申請返還其應得 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有前項第2款情事發生,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本公司應將其保單價 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 牞此外在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各險種契約條款明定除外責任者

cljaycelee
cljaycelee
詳解 #4553423
2021/02/20
簡易人壽保險法第20條:"保險契約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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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翔宇
謝翔宇
詳解 #4668768
2021/04/21

Cheng-hao Ciu
Cheng-hao Ciu
詳解 #5017769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