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團體法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 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屆 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左列之處分:一、撤免其職員。二、限期整理。三、 廢止許可。四、解散。」主管機關遂依此授權規定,訂定法規命令,規定「人民團 體經主管機關限期整理者,其理事、監事之職權應即停止」。請問,上述法規授權主 管機關以行政處分停止人民團體理監事之職權,是否牴觸授權明確性原則?(25 分)

詳解 (共 10 筆)

Zeel(106高考一般行政上榜)
Zeel(106高考一般行政上榜)
詳解 #2206453
2017/05/22
二、系爭法規命令具有限制人民權利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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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昀庭
李昀庭
詳解 #2238749
2017/06/01

1. 層級化法律保留的內涵--重要性理論

依據釋字443和學說見解,法律保留採重要性理論,依侵害人民權利的強度可以分成四層

第一層:憲法保留 指影響人民權利甚深,僅得由憲法限制的權利,諸如生命權、自由權等

第二層:絕對法律保留 相對於憲法保留,影響較小,但仍屬於重大影響,需絕對以法律限制之,如刑法

第三層:相對法律保留 一樣需要法律保留,但得授權法規命令訂定細節,如重大受益性事項

第四層:無須法律保留 細節性、技術性事項,或是較輕微的授益性的事項

停止理監事職權屬於相對法律保留,得授權法規命令訂定細節

2. 停止理監事職權屬於相對法律保留,授權時應透過法規體系解釋

授權明確性原則依據不同層級的法律保留,有不同程度的明確性要求

停止理監事職權屬於相對法律保留,授權時得透過體系解釋推斷

惟根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尚不能明確看出授權之依據,似牴觸授權明確性原則, 應明確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較為妥當。

Anna
Anna
詳解 #2279294
2017/06/19
上述法規授權主管機關以行政處分停止人民團體理監事之職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理由如下: 1. 憲法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該規定顯與憲法相牴觸 2. 依前開釋字第443號之見解,限期整理應遵行之承旭及法律效果,應以法律定之,或由立法機關明確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
김민주
김민주
詳解 #5362672
2022/03/01
這題"必須"把J724(人民團體限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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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Jung Yang
Ching-Jung Yang
詳解 #2318086
2017/07/06
主管機關若未明確說明停止職權之原因或期限即牴觸授權明確性,此主管機關僅表明人民團體依但遭限期整理,理事、監事之職權便停止,並未說明為何種人民團體該受此規範,因人民團體種類繁多,當中不乏對社會有卓越貢獻,以此限制人民團體之即會有失公平原則;此規定也未說明限期為多久,容易造成時間觀念上的落差,因此,此規定已牴觸授權明確性原則。
趙宏益
趙宏益
詳解 #2439872
2017/10/10
法規授權主管機關以行政處分停止人民團體理監事之職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趙宏益
趙宏益
詳解 #2439870
2017/10/10
法規授權主管機關以行政處分停止人民團體理監事之職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syuan
syuan
詳解 #2901481
2018/07/07
1.法律保留原則:相對法律保留原則(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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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Liu
Alice Liu
詳解 #3408407
2019/06/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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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嘉宏
蕭嘉宏
詳解 #2695004
2018/03/27
並無違法授權明確性原則,但有違反比例原則